攜帶型/手持式氣體偵測器

應用
溫、濕度/環境/特殊應用測試
類型
氣體偵測儀器

高精度室內甲醛檢測器 FP-31

特點:

1. 高精度,低量測極限 0.005ppm

2. 操作簡單:放上量測濾片,按下開始鈕即量測

3. 大螢幕顯示,清晰易讀

4. 自我檢測功能,簡易維護

5. 減少干擾氣體

6. 日本厚生勞働省(近似台灣衛福部)認可用測定儀器(指定番號:2701)

 

可應用於:辦公室、裝潢空間、倉儲…等密閉空間之甲醛濃度測量

另有租借/檢測方案歡迎來電洽詢專案業務

 

參考資料: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第 1 條

本標準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各項室內空氣污染物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規定如下:

項目

標準值

單位

二氧化碳(CO2〉

八小時值

一○○○

ppm (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一氧化碳(CO)

八小時值

ppm (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甲醛(HCHO)

一小時值

○‧○八

ppm (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TVOC 包含:十二種揮發性有機物之總和)     

一小時值

○‧五六

ppm (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細菌(Bacteria)

最高值

一五○○

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

真菌( Fungi)

最高值

一○○○。  但真菌濃度室內外比值小於等於一‧三者不在此限

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

粒徑小於等於十微米(μ m )之懸浮微粒PM10

二十四小時值

七五

μ g/m3 (微克/立方公尺)

粒徑小於等於二‧五微米(μ m )之懸浮微粒PM2.5

二十四小時值

三五

μ g/m3 (微克/立方公尺)

臭氧(O3)

八小時值

○‧○六

ppm (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

 

第 3 條

本標準所稱各標準值、成分之意義如下:

一、一小時值:指一小時內各測值之算術平均值或一小時累計採樣之測值

    。

二、八小時值:指連續八小時各測值之算術平均值或八小時累計採樣之測

    值。

三、二十四小時值:指連續二十四小時各測值之算術平均值或二十四小時

    累計採樣之測值。

四、最高值:指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所規範採樣方法之採樣分

    析值。

五、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包含:十二種揮發性有機物之總和):

    指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之標準值係採計苯(Benzene) 、四氯化碳(

    Carbon tetrachloride)、氯仿(三氯甲烷)(Chloroform)、1,2-

    二氯苯(1,2-Dichlorobenzene) 、1,4-二氯苯(1,4-Dichloroben-

    zene)、二氯甲烷(Dichloromethane) 、乙苯(Ethyl Benzene)

    、苯乙烯(Styrene) 、四氯乙烯(Tetrachloroethylene) 、三氯

    乙烯(Trichloroethylene) 、甲苯(Toluene) 及二甲苯(對、間

    、鄰)(Xylenes) 等十二種化合物之濃度測值總和者。

六、真菌濃度室內外比值:指室內真菌濃度除以室外真菌濃度之比值,其

    室內及室外之採樣相對位置應依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規定

    辦理。

第 4 條

公告場所應依其場所公告類別所列各項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及濃度測值,

經分別判定未超過第二條規定標準者,始認定符合本標準。

第 5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網站

目標氣體

甲醛(HCHO)

檢測範圍

TAB NO.008

0-0.4 ppm

TAB NO.009

0-1.0 ppm

顯示位數

0.005ppm

0.01ppm

檢測時間

1800s

900s

顯示方式

LCD 數位顯示

檢測方式

光電光度法

採樣方式

內建吸氣泵浦,流量0.5L/min

操作溫度、濕度

-10~40C90%RH 以下

記憶容量

99筆,自動記憶檢測結果

自我系統檢測

自動檢測:感測器、吸氣泵浦、電池狀態、系統狀態

電源供應

3號鹼性電池(AA)* 2

尺寸、重量

80(W)x 150(H)x 40(D)mm;約250g不含電池

註記

日本厚生勞働省(近似台灣衛福部)認可用測定儀器(指定番號:2701)

1. 高精度,低量測極限 0.005ppm

2. 操作簡單:放上量測濾片,按下開始鈕即量測

3. 大螢幕顯示,清晰易讀

4. 自我檢測功能,簡易維護

5. 減少干擾氣體